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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四川省达州市一则新闻引起了全国关注。达州市民政局局长胡丛扬因贪污受贿罪被捕,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然而,让人震惊的不仅是胡丛扬的犯罪事实,更是他被捕后的态度。
面对102万元的受贿指控,胡丛扬不以为然地说:"受贿102万算个毛?法院判我15年,还要拿到电视上宣传,简直就是小题大做。"这番话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哗然。
人们不禁要问:胡丛扬是如何从一个普通工人一步步爬上民政局局长的位置?他为何会对自己的罪行如此轻描淡写?在他的任上,达州市民政局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我们一起走进胡丛扬的"官场人生",揭开这位"不服气"局长背后的故事。
1984年的达州,正值改革开放如火如荼之际。一个名叫胡丛扬的年轻人,在一家国营工厂里默默无闻地当着普通工人。那时的他,怎么也想不到,短短十五年后,自己竟能坐上达州市民政局局长的位置。
胡丛扬的学历背景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他初中都没毕业就辍学了,文化程度可以说是相当有限。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像胡丛扬这样的"半文盲"能当上局长,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然而,胡丛扬却凭借着一股子狠劲儿和"小聪明",硬是在官场上闯出了一片天地。1984年,他从工厂辞职,进入了商业系统。在那里,他开始学会了如何巴结领导、讨好上司。
1990年,机会来了。达州市通川区财贸部正在招人,胡丛扬挤破头皮也要挤进去。为了达到目的,他不惜花重金打点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胡丛扬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普通干部。
进入体制内后,胡丛扬如鱼得水。他深谙官场规则,懂得"来而不往非礼也"的道理。逢年过节,他总是第一个给领导送礼;遇到领导有难处,他总是主动解囊相助。慢慢地,胡丛扬在领导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1995年,胡丛扬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通川区委组织部缺一个副科长,胡丛扬又一次花重金运作关系。这一次,他不仅成功上位,还给自己搞了个假大专文凭。从此,胡丛扬在仕途上算是有了"合法"身份。
然而,胡丛扬并不满足于此。他深知,要想在官场上有更大的发展,光靠溜须拍马是不够的。于是,他开始四处结交"有分量"的朋友,甚至不惜以行贿的方式"投资"自己的前程。
1999年,胡丛扬终于等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达州市民政局副局长的位置空缺,他再次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如愿以偿。仅仅半年后,他又借着一次机构改革的机会,一举坐上了局长的宝座。
从普通工人到局长,胡丛扬用了整整15年时间。在外人看来,他的升迁之路简直就是一部"官场奇遇记"。然而,知情人都清楚,胡丛扬的每一步都是用金钱和人情换来的。
有传言说,胡丛扬"背后有人"。确实,在他的仕途中,总有一些神秘人物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但胡丛扬从不承认这一点,他总是说:"朝内有人好做官,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很正常嘛!"
然而,胡丛扬的"官场奇遇记"并没有就此结束。当上局长后,他更是变本加厉,把民政局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他公然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甚至包养情妇,过起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在胡丛扬看来,当官就为了发财。他常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正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最终将他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2001年,胡丛扬终于东窗事发。当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他15年有期徒刑时,这位曾经的"官场奇才"依然不以为然。他的态度,不仅暴露了自己的无知,更折射出某些官员的价值观扭曲。
胡丛扬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我们,一个没有文化、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即便爬到再高的位置,也终究会自食其果。而那些靠歪门邪道上位的官员,最终只会成为法律的制裁对象。
胡丛扬坐上达州市民政局局长的宝座后,他的所作所为很快就让下属和同事们大跌眼镜。这位靠着溜须拍马、行贿送礼爬上来的局长,展现出的竟是一副"文盲、流氓加法盲"的嘴脸。
在民政局,胡丛扬对文化素养的蔑视可谓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有一次,省民政厅的领导来视察工作,询问胡丛扬关于烈士家属抚恤政策的问题。谁知胡丛扬竟然挠着头,一脸茫然地说:"不晓得。"这番话不仅让在场的下属尴尬不已,更是让省厅领导对达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上的能力产生了严重怀疑。
然而,胡丛扬对自己的无知却毫不在意。他经常在职工中炫耀地说:"当领导主要看领导能力,不在于有多高的文化。再有文化老子不用你,你那文化就是狗屎!"这种言论不仅打击了局里有才干的同事,更是助长了一种不学无术、投机取巧的歪风邪气。
有一次,局里一位年轻干部精心准备了一份工作汇报。谁知胡丛扬在听汇报时,竟然边挖鼻孔边东张西望,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位年轻干部讲着讲着,心里的火气慢慢的变大,最后只能悻悻而归。从此以后,局里的干部们都不愿意给胡丛扬汇报工作了。
胡丛扬的无知和傲慢不仅表现在工作中,更是蔓延到了他的私生活里。在达州市,胡丛扬很快就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流氓局长"。这个称号可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他一系列荒唐行为换来的"美誉"。
据说,达州市很多酒店、歌舞厅的服务员都认识胡丛扬。他们都说这个人野蛮粗俗,不管干什么都从来不给钱。有一次,一位为了求胡丛扬帮忙安置工作,请他吃饭。没想到胡丛扬在饭桌上对女服务员动手动脚,还说着粗言秽语。这位看不下去了,差点当场就要揍这个不知廉耻的局长。
胡丛扬的荒唐行为还不止于此。他还公然包养情妇,美其名曰"生活要有新意,才够完善"。为了掩人耳目,他甚至给这些情妇起了个"表妹"的代号。有传言说,胡丛扬每晚的"睡觉成本"高达两三千元。更离谱的是,有一次他睡醒后发现身上的一张10万元存款单不翼而飞,却只是心疼了一小会儿就不在意了。
胡丛扬的无知和傲慢不仅表现在生活作风上,更是体现在他对法律的蔑视上。当他的两个心腹手下被抓后,胡丛扬居然让人给他们送去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暗示他们要"顶住"。这种行为不仅显示了他的无知,更是暴露了他对法律的藐视。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胡丛扬自己被抓进去后,他竟然天真地问办案人员:"问题我全讲了,钱也退了,何时放我回去?局里的工作忙着呢!"这番话不仅暴露了胡丛扬的法盲本质,更是反映出他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轻描淡写。
在胡丛扬看来,自己当官是理所应当的,贪污受贿也是无可厚非的。他甚至编造出一套歪理邪说来为自己开脱。他说:"借企业术语,把行贿叫'投入',受贿叫'产出'。有了'投入',自然就有'产出',这不是很正常吗?"
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不仅影响了胡丛扬自己,更是毒害了整个达州市民政局的风气。在他的带领下,民政局俨然成了一个互相勾结、中饱私囊的"利益集团"。那些正直的干部被排挤在外,而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之辈则大行其道。
胡丛扬的"为官之道",其实就是一部现实版的官场悲剧。它不仅折射出某些基层干部的无知与傲慢,更暴露了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在选人用人上的严重问题。一个文化水平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的人能够爬上如此重要的位置,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胡丛扬的官场词典里,有一套独特的"经济学"理论。这位"文盲局长"竟然自创了一套"官场产出"理论,将其贪腐行为包装得冠冕堂皇。在他看来,行贿就是"投入",受贿则是"产出",这种歪理邪说不仅反映了胡丛扬的无知,更暴露了他的贪婪本性。
胡丛扬常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句话成了他肆无忌惮敛财的"座右铭"。据统计,胡丛扬担任达州市民政局局长不到30个月,就捞取了102万元的不义之财,平均每月"进账"3万多元。这一个数字在当时的达州,能够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胡丛扬的"雁过拔毛"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1999年11月,达州市民政局要采购一批热水袋。消息传出后,浙江的一位陈姓老板通过关系找到了胡丛扬。这位老板本想给胡丛扬一点"烟钱",谁知胡丛扬却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了5万元。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胡丛扬还美其名曰:"我这人最重'情'字,有人想给5万元来做这2万个热水袋生意我都没答应,让你陈老板做。"这番话说得好像他多么大公无私似的。殊不知,这2万个热水袋的利润不过7万多元,胡丛扬一口气就吞掉了大半。
陈老板虽然肉痛,但还是咬牙给了钱。他心想,这次交好了胡丛扬,以后合作的机会还多着呢。谁知道,等他再想找胡丛扬"合作"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这个"一锤子买卖"的做法,充分暴露了胡丛扬的贪婪和无信。
在捞钱的问题上,胡丛扬可谓是"一视同仁",连自己的亲戚也不放过。胡丛扬有个弟弟叫胡建,原本是个教师。90年代初,胡建辞去教职,开始做钢材、矿石生意,赚了不少钱。
胡建一心想改行从政,多次找胡丛扬帮忙。起初,胡丛扬对这个弟弟爱答不理,还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随着胡建送来的钱慢慢的变多,胡丛扬的态度也开始转变。最后,他终于把胡建安排到了民政局下属的"募办"。
这件事在当地传为笑谈。人们都说,胡丛扬这个人,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要收钱,可见其贪婪程度。有人打趣道:"胡局长这是把'亲兄弟,明算账'的道理发挥到了极致啊!"
胡丛扬的"官场产出"理论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多少钱办多少事。在他那里,每件事都有一个明码标价。比如,安置一名的"标准价"是2万元。这一个数字还只是对"熟人",如果关系一般,三五万都不一定可以成。
有一次,胡丛扬的一个副县级干部同学找他帮忙,想安置两名。这位老同学以为凭借多年的交情,胡丛扬会给个"优惠价"。谁知胡丛扬一听只给4万,立马变了脸色,说:"现在就业国家也很困难呀,你也是领导干部,自己想想办法嘛,怎么不给政府分忧呢?"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实则就是在变相要价。最后,这位老同学只好乖乖按"规矩"交了钱。
胡丛扬的贪腐行为不仅限于收受钱财,他还把手伸向了民政系统的各项资金。据调查,在胡丛扬任职期间,他违反抚恤、救济政策,将市里拨付的近400万元抚恤、救济款,用于购买内衣、床单等物品,从中受贿43万多元。他的几个心腹也从中收受了40多万元。
这种行为不仅侵吞了国家财产,更是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利益。有不少群众反映,他们申请的救济款迟迟不到位,原来是被胡丛扬中饱私囊了。
胡丛扬的"官场产出"理论,其实就是一种极其扭曲的价值观。它不仅违背了为官从政的基本道德,更是触犯了国家法律。这种理论之所以能在胡丛扬的头脑中生根发芽,一方面反映了他的无知和贪婪,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在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然而,胡丛扬似乎并不觉得自身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在"物尽其用"罢了。这种扭曲的思维方法,最终将他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胡丛扬坐上达州市民政局局长的宝座后,很快就在局里树立起了一种独裁专制的作风。在他的眼中,民政局就是他的"一亩三分地",所有的大事小事都要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独裁作风不仅严重影响了民政局的正常工作,更是为他日后的贪腐行为埋下了祸根。
1998年6月20日,是胡丛扬正式走马上任的日子。当天,市里的一位领导来到民政局,在职工大会上宣布了胡丛扬的任命。然而,这位领导刚一离开,胡丛扬就迫不及待地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纸条,开始宣布他的"新政"。
只见胡丛扬洋洋得意地说:"从今天起,'优抚、安置、财务、募办、救济'等8个管钱管物的科室,全部由我的人来管理。其他的领导,就负责办公室、社团科这些捞不着油水的部门吧。"
这番话一出,在场的其他领导们顿时面面相觑。有人当场就提出异议,认为这种分工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权力过于集中。然而,胡丛扬对这些异议充耳不闻。他甚至亲自跑到办公室,将局行政和局党组的公章都收走了。在他看来,只要把公章抢到手,权力就到手了。
面对胡丛扬的独断专行,局里的大多数党组成员试图进行。他们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限制胡丛扬的权力。然而,胡丛扬却毫不在意。他甚至放出狠话:"我是局长,我说了算。我要决定人事工作,否则,你们党组谁决定我就不给谁发工资。"
这种赤裸裸的威胁,让许多干部感到寒心。有人私下里说:"胡局长这是要把民政局当成他的私人领地啊!"
为了证明局党组无权监督自己,胡丛扬还专门找来一篇名为《党组织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文章。他振振有词地说:"文章里讲了,党组的职责是抓思想政治工作。不要动不动就搞什么监督!"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充分暴露了胡丛扬对党组织原则的无知和蔑视。
面对胡丛扬的强势,局里的其他领导并没放弃。1998年7月,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大家制定出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会议学习"、"经费管理"、"卫生方面"等多个角度。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开支上千元的资金一定要经过党组集体讨论。
这个制度能够说是直指胡丛扬的软肋。然而,胡丛扬的反应却出人意料。这个制度党组通过了4次,却又被胡丛扬否定了4次。他振振有词地说:"这制度太繁琐了,用不着搞那么多的条条框框。"最后,胡丛扬竟然在经局党组研究制定的制度上,签上了"坚决不执行"的意见。
这种公然违抗组织决定的行为,在当时的达州市政坛上可以说是闻所未闻。有人私下里说:"胡丛扬这是要当土皇帝啊!"
眼看着内部的努力无法制衡胡丛扬,局里的一些正直干部把希望寄托在了上级部门推行的政务公开上。然而,胡丛扬对此依旧不屑一顾。他甚至发火说:"省厅管得宽!达州有达州的情况,用不着公开展示。"
在胡丛扬的独裁作风下,达州市民政局的工作氛围日益恶化。那些不愿意阿谀奉承的干部被边缘化,而一些溜须拍马之徒却得到重用。有人形容当时的民政局就像是一个"小朝廷",胡丛扬就是那个独断专行的"皇帝"。
胡丛扬的独裁作风不仅体现在权力分配上,还表现在日常工作中。他经常对手下说:"搞什么样的事情都要注意保密,永远别让你的左手知道右手在干什么。"这样的做法不仅严重影响了部门之间的协作,更为他的贪腐行为提供了便利。
在胡丛扬的治下,达州市民政局俨然成了一个封闭的"独立王国"。上级的政策难以落实,下属的意见得不到重视,群众的利益更是无人顾及。有群众反映,他们去民政局办事,常常被踢皮球,最后都要找到胡丛扬才能解决问题。
胡丛扬的独裁作风,不仅严重损害了民政局的工作效率,更是为他的贪腐行为提供了温床。正是在这种无人监督、独断专行的环境下,胡丛扬才能够肆无忌惮地中饱私囊,最终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贪腐大案。
然而,胡丛扬似乎并不觉得自身的作风有什么样的问题。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在"大刀阔斧地改革"罢了。这种扭曲的认知,最终将他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2001年3月,春寒料峭,达州市民政局却迎来了一场"政治寒流"。胡丛扬的两个得力干将突然被捕,这一条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达州政坛炸开了锅。然而,面对这样的局面,胡丛扬却显得异常镇定。他甚至让人给两个"兄弟"送去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暗示他们要"顶住"。
胡丛扬的这番举动,在当时的达州引起了不小的议论。有人说:"这个胡局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也有人感叹:"这是要玩'兄弟同心,其利断金'那一套啊!"
然而,胡丛扬的"镇定"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同年10月,办案人员突然兵分两路,同时对胡丛扬的家和办公室进行了突击搜查。当胡丛扬被带走时,他还一脸茫然,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在看守所里,胡丛扬的表现却令人哭笑不得。他竟然问办案人员:"问题我全讲了,钱也退了,何时放我回去?局里的工作忙着呢!"这番话不仅暴露了胡丛扬的法盲本质,更反映出他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轻描淡写。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胡丬扬还对办案人员说:"这几天太累了,你们办案也累了,走,今晚我们出去,找个地方耍一耍。"这番话让办案人员哭笑不得,也让人不禁感叹:这个胡丛扬,到了这样一个时间段还不清楚自己的处境有多严重。
在随后的审讯中,胡丛扬的态度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当检察官问他为何需要收受贿赂时,胡丛扬竟然理直气壮地说:"这不是很正常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这是在'物尽其用'啊!"
这种荒唐的言论,让在场的检察官都惊呆了。有人忍不住问:"胡局长,你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吗?"胡丛扬却一脸无辜地说:"我哪里犯罪了?不就是收了点'烟酒钱'吗?这在官场不是很正常吗?"
胡丛扬的这种态度,不仅反映了他的无知,更暴露了他扭曲的价值观。在他看来,贪污受贿似乎是当官的"特权",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2001年10月30日,达州市人民法院对胡丛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胡丛扬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然而,面对这样的判决,胡丛扬依然不服气。
他甚至在法庭上大放厥词:"受贿102万算个毛?法院判我15年,还要拿到电视上宣传,简直就是小题大做。"这番话一出,整个法庭都哗然了。就连胡丛扬的辩护律师都会忍不住摇头叹气。
胡丛扬的这种态度,在当时的达州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人说:"这个胡丛扬,真是到了这样一个时间段还不知悔改啊!"也有人感叹:"看来这个人是真的被权力腐蚀得没有人性了。"
然而,胡丛扬的"不服气"并没改变他的命运。判决生效后,他很快就被送进了监狱。据说,在监狱里的胡丛扬依然我行我素,经常对狱警说:"你们等着吧,我总有一天会出去的。到时候,我还是要当官!"
胡丛扬案的落幕,在达州市引起了巨大的震动。许多人开始反思:为什么像胡丛扬这样的人能够爬上如此重要的位置?是怎样的体制让他有机会如此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
与此同时,胡丛扬的同伙们也纷纷落马。那些曾经依附于他的"小弟们",有的被判刑,有的被开除公职。一时间,达州市民政局可谓是大地震。
然而,更让人担忧的是,胡丛扬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似乎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知情的人偷偷表示,在胡丛扬入狱后,仍有一些人试图打着他的旗号在达州市政坛上兴风作浪。
胡丬扬案的影响远远超出了达州市的范围。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有评论认为,胡丬扬案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贪污受贿案,更折射出了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在选人用人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在胡丛扬案后,四川省委、省政府对达州市的干部队伍进行了全面整顿。一批像胡丛扬这样的"害群之马"被清除出党政队伍。同时,各级政府也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希望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然而,正如一位达州市民所说:"要根治像胡丛扬这样的'毒瘤',恐怕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啊!"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